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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张某工伤赔偿一案
作者:林家宝 律师  时间:2013年08月23日
2012年8月,张某与本律师联系,称其于2011年12月份在工地上受伤,治疗终结后,公司除了支付了医疗费用外,没有再支付任何费用。律师查看材料之后,根据经验认为张某有可能会构成伤残等级。但是张某却一直未做工伤认定,在张某委托本律师处理之后,本律师及时为张某申请了工伤认定,在拿到工伤认定之后,立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,后鉴定为九级伤残。在有了伤残等级之后计算赔偿数额,提起了工伤赔偿之诉。公司在拿到诉讼材料之后,与本律师取得联系,要求我们放弃部分诉求,不然就要提起重新鉴定。经过分析张某的伤情,与张某沟通之后,坚持原来的赔偿数额。后经过鉴定,张某仍然构成九级伤残。最后经过仲裁裁决,张某现已获得十几万的赔偿金额。如果发生工伤,应第一时间与律师取得联系,分析情况。否则有可能会过仲裁时效或者工伤认定的时效,有可能会导致最后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